规章制度

重大事项报告制度

来源:创始人 更新时间:2020-11-29

本学会遇有下列情况,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:

1.本学会理事会、监事会的选举过程和结果,学会章程的制订和修改;进行换届的主要人事安排及会员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。

2.本学会主要负责人(会长、法人代表、秘书长)和重大事项变更。

3.本学会重大的奖惩事项。

4.本学会组织会员单位出国考察或参加国际重要会议。

5.本学会与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与谈判。

6.本学会成员严重违纪或严重损害学会声誉的处理意见。

7.本学会终止活动的重大决定。

8.本学会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。

9.本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本学会遇有下列情况,应向常务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:

1.理事会会长、监事长的年度工作报告。

2.会员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情况及财务预决算。

3.重大的奖惩事项。

4.理事、监事及会员的临时变更。

5.其他应该报告事项。